9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则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白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文化润疆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自治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当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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