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听取乌鲁木齐市工作情况汇报,再次审议乌鲁木齐市重点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方案,研究讨论存在的问题,落实落细“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财经办主任张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推动绿色生态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自治区党委实施“十件民生实事”的庄严承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推动“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围绕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总体目标,聚焦工矿企业、散煤用户、交通运输领域等三大污染源,紧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颗粒物等四大污染物,抓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方案,强化电力和天然气支撑保障,从源头上阻断和减少污染源。要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治理难度高的工业企业调查研究,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方案、解决实际问题、改进生产工艺、强化减排措施。要实施冬季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减少散煤污染,切实改善城乡居民宜居条件。要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标准,鼓励货运、城市公共服务、工矿企业内部车辆实施新能源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专用铁路、原料运输廊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要坚持兵地联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发挥作用。
王刚、艾则孜·木沙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