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厅印发《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有效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推动消费加快复苏。
《实施方案》以实现2023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为目标,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以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支持汽车、住房、旅游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消费为发力点,包括减税降费温暖经营主体、助企纾困恢复市场活力、加速汽车消费恢复、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扩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20条内容。
其中,在恢复吃穿用及家电消费方面,鼓励各地、州、市发放消费券,联合金融机构、各类平台及相关商家,对餐饮、服装鞋帽、日用品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品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持续推进乌鲁木齐市开展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发放体育消费券。
改善住房居住条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2023年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4.1万套、公租房1.3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91万户、城镇棚户区改造4.96万套,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提振旅游行业信心方面,工会可使用会员会费组织开展红色、生态等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开展疆内旅游。
营造消费新场景方面,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利用商圈、商业综合体、文旅景区等载体,打造一批地摊、后备箱文化市集场所。依托各地、州、市优势资源,策划开展商品促销、非遗展示、美食节庆、文创产品展销、民俗体验等主题促销活动。支持以划定区域等方式扩大外摆经营场所,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等前提下,允许经营主体适度拓展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不收取服务和管理费用。
推动医疗健康消费方面,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以及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复诊服务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自治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做好指导服务,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