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列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个监督项目重点推进。
近年来,自治区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抗风险能力和支持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参保2082.36万人次,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64.6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94.6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23.00万人。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2064.04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07.62万人,占全区参保人数的24.5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556.41万人,占全区参保人数的75.41%。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现了对城乡劳动者及居民的全覆盖,工伤、失业保险覆盖各类职业人群。
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重点。2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喀什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两地州六县市,对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层社会组织等层面,采取“前期调研+实地检查+委托检查+督促整改”方式,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形式,了解真实情况,提高监督工作深度、精度和广度。同时,委托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对所辖区域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阿依夏木·玉努斯介绍,通过执法检查,梳理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破解社会保险工作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补齐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推进化解困扰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中的瓶颈问题。督促各方面统筹协调、联合发力,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对重点难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并按照执法检查意见,加快地方社会保险制度探索步伐,修改完善社会保险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政策措施。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列为初次审议的立法项目,为推动自治区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