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自治区执行收养法的补充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伊犁河流域土地开发管理条例〉的决定》《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刚,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讲座举行,题为《深入领会“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全疆各级人大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学习。
28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