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以下简称《50条措施》)提出,优化身份证业务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50条措施》提出,旅客群众乘坐火车、飞机未携带身份证的,通过铁路“12306APP”、“民航临时乘机证明”微信小程序申请电子临时乘车(机)证明,当时申请、即刻生效。推动首批10项户籍业务网上办理。针对出生登记、转业安置落户、收养登记、国外及港澳台回国(内地、大陆)加入中国籍落户、开具户籍类证明(疆内户籍)、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户口簿换补领、新生儿重名查询等10项户籍业务,实现互联网全流程办理。(记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