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次主任会议,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以及常委会2023年2月重点工作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是确保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印发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对做好自治区2023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紧扣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对涉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必须坚决完成好的任务,认真研究、认真谋划、做好跟进工作,尽快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更好地指导全年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梳理筛选、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时印发常委会各副主任和各专委会、工委,并加大督查力度,对明确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要跟踪督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对照、明确时限,抓好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落实。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