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艳梅就困难群众救助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乌鲁木齐市围绕保障好低收入、无收入等生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研究制定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对低收入、无收入等生活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二是乌鲁木齐市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对未缴纳租金、合同尚未到期的,以户为单位减免五个月租金;对已缴纳租金、合同未到期的,租期予以顺延五个月;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家庭,如符合续租条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在收取房租时减免五个月租金。
三是各区为就业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批公益性岗位,有相关就业需求的人员可以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乌鲁木齐市将及时妥善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