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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

作者: 王兴瑞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2-10-01

马兴瑞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上强调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疆全过程

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艾尔肯·吐尼亚孜李邑飞出席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法治新疆建设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依法治疆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主任马兴瑞主持会议。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政委李邑飞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有关文件和部署要求。审议了《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关于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听取了自治区市县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马兴瑞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马兴瑞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扎实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取得新成效。要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健全反恐维稳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优化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完善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化处置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落实政策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护航改革、推动发展。要提升市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深化法治领域顶层设计为抓手,以解决当前市县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健全完善党领导市县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层基础。

  马兴瑞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疆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依法履行职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研究解决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治疆的实际行动。

  田湘利、陈伟俊、祖木热提·吾布力、哈丹·卡宾、李学军、陈明国、朱雪冰、巴哈尔古丽·赛买提、李永君,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委员、办公室成员、各协调小组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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