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作者: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2-0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2年9月18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

  二、防空警报试鸣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博乐市、和田市、阿图什市、阿勒泰市。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盛元]
01007032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899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