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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10条措施巩固经济发展良好态势

作者: 石鑫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2-09-01

确保三季稳 力争全年红

新疆出台10条措施巩固经济发展良好态势

  【靠前服务 纾困解难】

  8月29日,新疆出台《关于抓好当前和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10条措施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巩固上半年经济发展良好态势,确保经济三季稳、力争全年红。

  一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实施好第九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推动落实“九不准”举措,严格落实全疆统一的疫情防控政策,保障物流通畅,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是落实落细国家、自治区已出台的经济稳增长各项政策。继续推动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自治区推进经济稳增长9方面46项措施的落地和效果显现。

  三是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推动在建项目提速增效,力争新建项目于9月底前全部实现开工,储备项目全年开工转化率超过50%,争取三季度末完成全年投资工作量的75%以上,确保今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9000亿元。

  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突出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更好发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快基金签约和投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投放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力度。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率等。

  五是促进重点领域消费加快恢复。包括鼓励汽车消费,支持各地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等内容。

  六是全力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包括推动拓展与中亚五国的地方经贸交流合作,挖掘外贸发展潜力;加大对“白名单”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全力帮助外贸企业稳住订单等。

  七是大力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包括加快释放准东、哈密等地大型煤矿先进优质产能,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统筹调配现有铁路运力,进一步挖掘兰新线、库尔勒至格尔木、临河至哈密及乌鲁木齐北至准东等铁路运力潜能,力争铁路“疆煤外运”能力达到5100万吨;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确保全年履约率达到100%等。

  八是抓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包括发挥好自治区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帮助重点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稳产达产;点对点、一对一、盯紧盯实全区565家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促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效运行等。

  九是推动旅游文化市场复苏。按照“限流、预约、错峰”的原则,尽快恢复旅游景区营业,逐步推进旅游复苏。

  十是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做好夏秋粮收购工作,扩大复播玉米种植,高质量完成冬小麦播种任务,实现粮食生产扩面增产。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复播蔬菜和南疆设施温棚蔬菜种植,保持物流畅通和产销衔接,提升冬春蔬菜保供能力。扩大牛羊猪禽生产规模,提高畜产品保障能力。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市场保供稳价。落实天然气、煤炭、成品油等能源物资储备,加强小麦、成品粮油、食盐、肉菜等生活物资储备,加强农资等生产物资储备。

[责任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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