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新疆首次启动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旨在掌握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现状,为今后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今年,我区将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等6个地(州、市)组织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监测对象为监测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非集体居住的15岁—69岁居民,监测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与健康的关系、环境污染危害、环境健康风险相关的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行为和技能等方面。调查员将采用统一的《全国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问卷》,以一对一问询方式开展电子问卷调查,将对统计调查中获得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本次监测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牵头,由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今后,全区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将每三年开展一次。
据了解,“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已纳入《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通过监测,掌握我区居民素养水平现状,明确影响居民素养水平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素养提升工作,引导公民树立生态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的理念,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