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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审定

作者: 张云梅、李杨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2-01-23

  1月22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会议决定,本次大会提交提案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2时。

  《方案》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应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有情况、有分析,做到提案建议切口小、道理硬、靶向准,明确具体。

  《方案》对提案的提出方式、基本要求、提交方式、审查和立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经常性工作,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统计时间截止和闭会后,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继续提交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与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商后,提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责任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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