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巴音克西等请辞委员的决定
(2022年1月21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九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意巴音克西、阿不利孜·阿不都热衣木、陈季、王永刚、徐秀芝辞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并由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备案确认;同意托乎提·亚克夫、艾尼瓦尔·吐尔逊、任继民、杜鲁坤·托乎提、范崇民、吴甲春、李铁明、肖庆华、成晓军、肖国栋、饶国平、刘克华、安尼瓦尔·阿不拉、李平、王军辞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