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行3人到巴仁镇巴合齐村,利用农民夜校向救助申请人艾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发放仪式上,救助申请人的家属向检察官送了锦旗,伽师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服务为民的司法理念,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该案中,救助申请人艾某某左肢残疾,其父亲因一起事故伤害案不幸身亡,家中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仅仅依靠艾某某母亲的收入来维持生活。
伽师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了解案情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上级院报告请示。经审查,地县两级检察机关决定联合救助,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让救助申请人摆脱生活困境,解决燃眉之急,起到帮扶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伽师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阿提坎木·阿布都赛米同志正好利用农民夜校这一大好时机,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范围及不予救助的情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实际案例宣传国家的司法救助政策,让群众感受到党和国家是困难群众的坚强后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转变司法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助力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新模式,坚持及时救助、主动救助、优先救助的理念,不断加大司法救助线索的排查力度。2021年,共受理司法救助线索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