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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部门合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日期: 2021-12-30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29日电(周倩)《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营造重视支持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29日,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关工委10部门共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合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图为会议现场

  自治区妇儿工委副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丽霞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表示,家庭教育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美满,关系到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和谐。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妇联组织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法定责任,妇联将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做好协同推进,推动法律贯彻实施。

自治区妇儿工委副主任,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王丽霞发表讲话

  “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各层面的系统工程,要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各自职能,以扎实有效的举措共同促进法律宣传的普及和深入实施,共同促进家庭教育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王丽霞说。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孙长波在会上发言

  会上,各相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作出工作部署。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负责人带头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要求,在深化教育改革中落实好法律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强对教育人才资源的有效运用,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要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全面系统地提高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要进一步丰富家事审判和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内容,严格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提供持续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与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自治区广电局表示要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力量,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普及力度。进一步引导鼓励自治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平台制作播出反映家风家教主题的节目和作品,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乌鲁木齐市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邵梅作交流发言

  乌鲁木齐市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邵梅在交流发言中表示,下一步,妇联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融入“百千万巾帼大宣讲”和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讲中,同时,建立妇联与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杲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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