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6日下午,自治区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邹开红,以视频连线形式,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从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阐述和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会议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要坚持政治方向、把握政治要求,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坚持系统集成、促进协同高效,扎紧织密监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要坚持廓清外延、解决实践问题,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相关规定,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坚持严格约束、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要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和指挥。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以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牢固树立没有任何特殊性思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牢守住《条例》规定的底线要求,以优良作风树立新时代新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自治区领导肖开提·依明、何忠友、张柱、田湘利、陈伟俊、王明山、杨发森、玉苏甫江·麦麦提、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哈丹·卡宾等出席。报告会以视频形式召开,2.5万余人聆听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