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2日电(李忠煜)今年来,新疆阿克苏市税务部门坚持将税收工作与地方乡村振兴相结合,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送到企业,带给农户,前十月累计为企业退税超1.1亿元。
近日,在阿克苏天山神木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拣车间里,工人正在对采摘收购回来的苹果进行捡果、称重、装箱。这家企业是一家集收购、果汁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产品公司。近年来,当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辐射周边农民发展“冰糖心”苹果种植,自身也发展壮大成占地150亩、员工近120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阿克苏天山神木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孟建华说,公司发展得到税务部门不间断地指导和服务,前三季度公司营业额达2000余万元,已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95万元,预计全年可达122万元。
今年以来,阿克苏市税务部门坚持将税收工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组建“助农帮扶宣传小组”,深入全市3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全市涉农企业和合作社生产经营情况,为涉农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春风行动’,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动力、增添税活力。”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赓说。
截至10月底,阿克苏市税务局已为38家符合留抵退税的企业退税11377.17万元,其中特色林果业6家,总计261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