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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作者: 梁立华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1-11-28

  27日上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补选了自治区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吐鲁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董新光、巴代、索跃、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沙尔合提·阿汗,自治区副主席薛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50次和第151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责任编辑:杲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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