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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自治区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74.73亿元

作者: 米日古力·纳斯尔    来源: 新疆日报    日期: 2021-10-19

  截至9月底,自治区今年已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共计374.73亿元。

  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4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80亿元,下达32个试点县中央及自治区其他涉农整合资金50.29亿元。

  2021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继续向脱贫县倾斜,衔接资金分配下达的范围由原来79个县市扩展到了全区有乡村人口的所有县市。其中,自治区35个脱贫县安排资金占78.59%,44个有帮扶任务的非贫困县安排资金占19.25%,其他11个非贫困县安排资金占1.58%,预留自治区本级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占0.58%。

  自治区财政厅延续脱贫攻坚期内资金闭环监管模式,落实衔接资金筹集、分配和下达、支出和使用、监管和绩效全链条闭环监管运行机制,持续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衔接资金“监督不断链、去向不模糊、使用更精准”,实现资金全链条闭环式运行,筑牢衔接资金安全“防火墙”。

  此外,自治区财政厅还坚持每月定期通报各地衔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靠后的地(州、市)和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12个地州本级、86个县(市)的4597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和2021年14个地州本级、85个县(市)的2643个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进行集中审核,分析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为项目资金投入、分配、管理和监督等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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