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审议第五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初选企业名单,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质量强区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具体要求上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在实践中改进质量、提升质量,以质量提升满足需求结构升级,以质量进步助推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必须坚持大质量观,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提高供给质量,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改善环境质量;要强化标准引领,深入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照有关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要立足本地产业发展,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良性协同,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开展好“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要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建设区域公共品牌;要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宣传优秀质量管理典型,曝光重大的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培育更多的质量人才。
会议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取得实效的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质量强区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职责;要强化能力建设,及时掌握质量发展最新动态,做精通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内行人”,强化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推进质量管理队伍创新能力建设;要抓好监督考核,用好用足考核结果,推进质量强区战略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