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随着天气持续降温,乌鲁木齐市各供热企业于10月3日起陆续点火启炉。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鲁木齐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受较强冷空气影响,10月6日夜间起到7日,乌鲁木齐市将出现明显雨雪降温过程,城区先后出现中到大量雨转雪和大雪。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安排部署,乌鲁木齐市于10月3日提前启动供暖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降温期间供热安全保障服务工作。要求各区(县)、各供热单位要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辖区供热单位的安全生产、供应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市民群众屋暖心热。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燃气与供热保障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主任胡欣介绍,针对降温天气,该中心与气象部门共同建立了供热气象预警机制,提前给各区(县)、各供热单位和水电气供应保障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降温期间供热保障工作的工作提醒》。要求供热企业根据天气情况合理调整运行参数,确保居民室温不低于20℃。
目前乌鲁木齐市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分多个检查组对供热企业进行检查、现场协调督办,确保供热企业全力以赴将热送到居民家中。
同时,要求各供热企业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对重点区域和存在问题的用户,要积极采取措施,主动深入社区、小区,安排专人逐一上门协调解决问题。
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可拨打供热单位的24小时值班电话。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没人接听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辖区供热管理部门反映。